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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安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分选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2017-09-11    来源: 【字体   】      【关闭窗口  
   

我公司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环发2013[10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安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分选系统建设项目

    1.2 建设性质:新建

    1.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区

    1.4 建设内容:新建厂房、库房、原材料储备库房、办公楼各一座。本项目年处理6万吨废旧PP塑料、4万吨废旧PE塑料及1.5万吨废旧PET塑料

    1.5占地面积:25000m2

    1.6 项目投资:8000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发生在运行期。主要问题是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循环利用,5d后经中和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处理

造粒工段产生非甲烷总烃经负压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位于楼侧排气口排放

噪声防护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预防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活性炭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理;沉淀池沉淀物、造粒机塑料熔融滤渣(含滤网)按工业固体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

2)项目建设拟采取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上合理可行,可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3)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工程地点周边地区的市民、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的意见和看法,对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工程环评结论征求意见主要形式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和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见下表。

名 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黑龙江省安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

联系地址

七台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区

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73

联系电话

0464-8615234

0451-86286709

联系人

梁总

电子邮箱

1050646320@qq.com

candy0427@yeah.net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以下公布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环保局)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安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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