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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安委发〔2017〕2号  
   
       
  2017-08-11    来源: 【字体   】      【关闭窗口  
   

 

                                                                                                              桃安委发〔2017〕2号

 

 

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

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万宝河镇,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现将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7月21日

 

                                                                                                                                                                                                                                                                 

                                                                                                                                                                               桃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印发     

                                             共印40

 

 

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发〔2017〕5号)《关于印发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发〔2017〕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预控体系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等问题,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所有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要以地方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民用爆炸物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严执法专项行动。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地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社区、镇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政府部门层面

1、省市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4月12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长陆昊同志1月23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市委书记马志勇同志在4月12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贾君同志在7月12日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部门特别是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和乡镇街道社区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情况。

3、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矿山、小石场、小化工、小钢铁企业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大整顿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4、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明查暗访和省政府督查检查及安全生产会商会议反映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情况。

地方煤矿方面。贯彻落实《七台河市地方煤矿安全体检”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安全“体检”情况;贯彻落实《黑龙江省2017-2018年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要求,开展煤矿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情况;瓦斯、水等灾害治理情况;三位一体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情况;复工复产验收情况。

危险化学品方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摸排安全风险,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部署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情况,严格落实夏季四防工作要求情况;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明确风险管控措施和风险警示公告,消除各类隐患,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情况;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依法履行三同时行为查处情况;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控情况。

消防方面。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养老机构、客货站(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六加一要求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情况;开展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地下经营场所,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及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道路交通方面。公路货运、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和学校落实安全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履行动态监控责任情况;公路客运、旅游客运、重型货运、危化品、校车等车辆安全状况达标情况;查处聘用无资质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校车等严重违法情况;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等国家规范、标准为排查标准,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打击非法营运情况。营运客车五不两确保”、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两客一危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消防、应急设施装备配备情况;落实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作用、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情况。

非煤矿山方面。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情况露天采石场按设计开采、汛期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设行为情况。

粉尘涉爆方面。作业车间建筑结构、除尘系统、生产场所电气设备及线路设置情况;粉尘防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有关人员粉尘防爆安全培训等情况。

地质灾害方面。地质灾害普查防治及建档情况;采空区、塌陷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情况。

教、商务、卫计、烟花爆竹、工贸、、文化体育、寄递物流、宗教等其它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内容由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

三、组织机构

政府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严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委副书记、长王洋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元波、副区长尹训河、副区长刘杨、副区长刘永辉任副组长,安监局、工信教局、公安煤管局、交警队、消防队、住建局、国土局、行政执法局、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卫计、民政局、农蓄局、商务局、民宗局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具体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严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交流等工作。

四、工作安排

2017年7月中旬至10月末,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严执法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中下旬)

1、社区、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大整顿严执法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社区、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此次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部门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所在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社区、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于7月28日前将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及自检自查情况报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

1、社区、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地方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区域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公安局、煤管局、交警大队、消防队、安监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打击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联合执法行动。各牵头部门于9月25日前,将联合执法情况(含典型案例)报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3、要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隐患问题,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做到全程跟踪闭合。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推动隐患“清零”,确保整改到位。

4、社区、镇、各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规定,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市政府安委会在专项行动期间至少集中曝光两批(次)。

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督导组、省级各领域联合执法检查组8月初开始持续对全省各地区开展督查检查社区、镇、各部门要在组织开展本级专项行动的同时,随时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社区、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于8月28日前,将开展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报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实地督查,巩固提高阶段(9月至10月)

1、社区、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易发的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专项行动期间成立督查组持续开展督促检查,对各社区、镇、各部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综合评定,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占年度考核总分10%)。

社区、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9月25日前报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10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政府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社区、镇、各部门一把手是本次专项行动的第一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和执行“三管三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社区、镇各部门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严执法专项行动,查缺补漏,不留监管死角,对重点领域企业的检查要做到覆盖率100%。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集中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大检查要深入细致,重在查找隐患和问题。大整顿要认真严格,重在消除隐患和问题。严执法要做到重实效,重在抓住关键警示震慑。社区、镇、各部门务必做到真查真改、真整真治,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不符合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企业和单位,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该停的停、该关的关,特别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和取缔。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监督。社区、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严执法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报道工作动态。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既要宣传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又要曝光走形式、走过场的负面典型。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保持12350”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对每一起举报都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及时曝光。

(四)约谈警示,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安全责任不落实、行动组织不得力、执法处罚不严格的企业负责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实施逐级约谈警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倒查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依法严惩。

    社区、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请于7月28日前将本单位联络员名单报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263123,邮箱:aqb55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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