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生产前,注册真实信息,登录黑龙江省登记表备案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填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备案回执,用户打印表单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备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信息公示后,社会公众可以访问备案信息公开地址,查看项目的公示情况。
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前,请认真阅读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认真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对填写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入口: http://221.212.115.5:7080/REG
三、桃山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信息公开网址:http://221.212.115.5:7080/REG/f/announcement/announcementShow?city=230900&county=23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