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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山区林业概述  
   
       
  2009-09-18    来源: 农委 【字体   】      【关闭窗口  
   

  一、林业总论

 

  桃山区地处完达山麓丘陵起伏的半山区、属于寒温带大陆季风气候,自然景观得天独厚,素有“三山两湖一条河”之称。桃山、仙洞山、万宝山三足鼎立;北有桃山湖,南有万宝湖,南北辉映;倭肯河沿城而行,青山碧水之间是林立的楼群,万宝湖儿童公园、桃山公园、仙洞山公园,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奇妙的组合,形成了独特的城市风貌。随着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桃山区将建设成一座经济繁荣、山环水绕、绿满全城、城中有园、园中有城、风貌独特的山水园林城市。

 

  辖区总面积78平方公里下辖六街一镇(其中万宝河镇总面积19.1平方公里),30个社区,6个行政村。总人口数为159378人(2007年11月计生委提供)。人口密度为2043人/平方公里。地区生产总值达可9.2亿元,城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实现8000元。

 

  桃山区行政区域内主要有省桃山水库林场、茄子河林场、万宝河镇、市园林处、矿务局林业处五个有林单位,林业总经营面积4361.62公顷,有林地面积为4222.62公顷,森林覆盖率为55.92%。其中:省桃山水库有林地面积为633公顷(水源涵养林),茄子河林场森林经营面积3829公顷,有林地面积为3690公顷(重点生态林面积2186公顷、一般生态林面积587公顷、商品林面积917公顷),万宝河镇有林地面积为166.8公顷(良种场人工林面积123.54公顷、红岩村人工林面积43.26公顷),市园林局所辖的公园有林地面积为69.5公顷(桃山公园34.5公顷、仙洞山公园27.8公顷、万宝公园7.2公顷),矿务局林业处有林地面积为210公顷。个人林地86.32公顷(退耕还林21户,共计792.15亩。许明阳305亩扬树,张业亮197.66亩扬树)

 

  林区主要物产有:

 

  1、林区内主要林木树种有:柞木、桦木、红松、樟子松、杨木、水曲柳,落叶松等20多个品种。

  2、林区内主要山产品有:蕨菜、黄花菜、蘑菇、松子、榛子、五味子,白癬皮,蓝定果,山葡萄,等40多个品种。

  3、林区内主要野生动物有:飞龙、林蛙(田鸡)、大蟾蜍(癞蛤蟆)、青蛙(青拐子)、野鸡、松鸦、啄木鸟(叨木倌子)、渡鸦(老鸹)、喜鹊、苏雀、铁雀、小杜鹃(布谷鸟)、山燕子、黄鼬(黄皮子)、松鼠、花鼠(花黎棒)、麝鼠(水耗子)、黑眉蝮蛇(土球子)、狐狸(火狐狸)、等30多个品种。

 

  二、机构设立

 

  桃山区林业工作站前身是市林业局下设到桃山区人民政府的森林防火办公室,1996年,市林业局正式将区林业站的人、财、物下放到区政府,成立桃山区林业局。下放到政府时,桃山区林业编制5人,在岗人数5人,后万宝河镇成立林业站时,人员和编制调到万宝河镇林业站2人,区林业局实有编制3人,在岗人数3人。经费渠道属财政全额拨款。
  2001年机构改革后,桃山区林业局变为桃山区林业工作站。目前(09年),区林业工作站实有编制3个,在岗人数1人。

  

  三、林业产业分论

 

  我区是全市的中心区(区政府坐标点:N45 46、072  E131 00、657/公里网格 0656361、5070223/0656434、5071797实测),四周森林有一部分是风景林和水源涵养林,不准采伐,主要的林木消耗地是在我区行政区内的市直林场(茄子河林场)每年的采伐量也非常少。最近几年采伐量少,主要原因是森林资源经过数年采伐后可采伐资源没有接续。

 

  (一)、工作职责

 

  1、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野生珍稀动植物实行保护、积极驯养、系列、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政策,加强宣传,对破坏野生珍稀植物及其栖息环境行为者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2)、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市场管理,凡国家和地方规定保护的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不得进入集贸市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买卖和收购。

  我区现有一个梅花鹿养殖基地在茄子河林场内,占地10000平方米,现有梅花鹿30头,主要是卖仔鹿和采集产品本地销售。

  

  2、森林防火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协助各有林单位制定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规划和防火扑救措施,并督促按规划的要求完成。

  (2)、指挥、扑救森林山火。

  (3)、在进入重点防火期前,对各防区防火设施和措施进行检查,做好扑火队员的培训及村级专职护林员巡逻报警等有关工作。

  (4)、协调各有林单位做好毗邻地区的森林防火联防工作。

  (5)、在发生森林火警时,做好扑火队调度及其它协调工作。

  (6)、做好火警损失调查、建档,统计有关报表,并及时按规定报告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情况。

  区辖内有七个防火责任区,其中:省桃山水库防区、茄子河林场防区、万宝河镇红岩防区、万宝河镇良种场防区、市园林处防区、殡仪馆防区、金河陵园防区。

  区辖现有两支快速反应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共计29人,其中:茄子河林场23人、省桃山水库9人。三支半专业扑火队伍共计150人,其中:茄子河林场60人、省桃山水库40人、市园林处50人。机干民兵扑火队伍共计1470人,其中:第一梯队由电信局60人、万宝河镇民兵营100人、煤炭局50人、城市信用社100人、二建公司100人、交通局60人,共计470人;第二梯队由六个街道各100人,市卫生局、市教委各50人,万宝河镇300人,共计1000人。

  防火装备有风力灭火机29台,主要分布在:茄子河林场11台、省桃山水库6台、市园林处7台、万宝河镇红岩2台、万宝河镇良种场3台。

  电台3部,区防火办2台、茄子河林场1台。

  手持对讲机400兆34部,区防火办4部、茄子河林场7部、万宝河镇3部、万宝河镇红岩2部、万宝河镇良种场2部、省桃山水库1部、市园林局15部。

  区内防火库存:铁锹200把,作训服60件,充电试手电60个。

  

  3、绿化工作

  (1)、协助指导万宝河镇政府造林,根据上级下达的造林计划将任务分配到各村,落实到山头地块。

  (2)、帮助村集体作好各项造林作业设计(包括义务植树),落实各项措施,作业设计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

  (3)、审核林业造林工程作业设计。

  (4)、现场指导作业设计的实施,做好技术服务。

  (5)、开展造林技术咨询工作,推广先进造林技术。

  (6)、进行造林检查验收,做好造林工作的统计、总结。

  自2002年至今,全区共退耕还林21户,共计792.15亩。

  个人造林:许明阳305亩(扬树),张业亮197.66亩(扬树)

  

  2006年,万宝河镇良种场村后山两荒造林300亩、倭肯河畔两岸三北防护林600亩;2007年,万宝河镇良种场村村屯内主次巷道绿化共计6610米;2008年,绿化道路6条,其中,万宝河镇桃南养殖小区、八道岗养殖小区道路两侧,万宝、桃山村蔬菜小区内道路两侧,共计3460米;万宝河镇良种场村两荒造林150亩。09年万宝河镇红岩村造林540亩10万株。万宝河镇良种场村补栽6.6万株,其他街、村80,9亩。

  

  4、林木采伐工作

  (1)、组织和编制和上报年度森林采伐计划。

  (2)、指导集体林区林权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做好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3)、实地审查采伐申请单位的采伐作业设计,符合采伐要求后,报市林业局审批办理采伐许可证。

  (4)、对集体林区林业生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林木采伐、伐区作业、更新的检查验收。

  我区的林木采伐主要是两个村集体林地和个人及单位的树木。

 

  5、林地与林权管理

  (1)、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本辖区内林地调查、统计、林权登记等基础工作,其中主要是林地权属调查和林地地籍落实为重点的林地地籍调查。

  (2)、做好林权证照管理工作,在政府对林权确认发证之后,对发生林权变更、林地用途改变的,做好调查登记和督促换证工作。

  (3)、建立和管理林地林权档案。

  (4)、做好本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征、占用林地的审查与报批工作。

  (5)、负责和有关部门调查和调处林权纠纷,维护林权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6、森林病虫害防治

  (1)、认真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做好森林病虫害预防和除治的具体组织工作。

  (2)、协助各有林单位制定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措施和制度,帮助建立“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

  (3)、协助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建立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网络和搞好森林病虫害检疫工作,落实管理地段和人员,建立起病虫害发生、发展情报信息传递渠道。

  (4)、发生病虫害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尽量减少损失。

  (5)、做好森林病虫有关数据的和统计上报工作。

 

  7、木材加工企业管理

  我区是木材加工企业最多的一个区,全市主要木材加工厂都集中在我区,但规模小。因最近几年木材日渐缺乏,本市的林木采伐量远远不能满足加工厂的生产需求,有的企业因木材缺乏已停厂或搬迁到其它森林资源丰富的地市,我区现有木材加工企业34家,有一大部分加工厂下半年就因木材短缺而停业。外调材成本又相对较高,这是制约我区木材加工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

 

  木制品制造业。我区有几个特色的木制品深加工企业,森帝木制品厂,主要的产品是橡木酒具,其所需的原料主要是从俄罗斯进口,年生产销售橡木酒桶1万个。宏祥木业,主要产品是木屐。永宏木业,主要产品是实木门。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是原料的成本高,产品滞销。

 

  四、行政执法权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至四十六条之规定对盗伐、滥伐林木或其它林木的;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毁林的;未完成造林任务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擅自移动或损坏林业服务标志的;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用林改变为其它林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行使执法权。

 

  2、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三条至第四十条之规定对非法捕杀国家重点野生动物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的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未取得狩猎证或未按照规定猎杀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动物生息繁衍场所的;违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动物或其产品的;违造、倒卖、转让狩猎或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超规定驯养繁殖的;未经批准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执法权。

  

  3、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的;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及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和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造成森林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行使执法权。

 

  作者:夏士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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